北戴河区交通局
北戴河区交通局行政上隶属于北戴河区人民政府,财务和业务上隶属于秦皇岛市交通局。交通局机关设一股一室:计划财务科、办公室。下属三个站:公路运输管理站、公路养路费稽征站、公路管理站,全局干部职工83人,办公地点在海宁路80号。
交通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,也是城市发展的先导。“十五”期间,各项事业实现了快速发展,做为交通部门,坚持交通适度超前发展的方针,抓住交通大发展的历史机遇,紧紧围绕全区的发展提供了高质量的交通保障。
“十五”期间,全区公路建设发展迅猛,公路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。在旧路改造、提高公路等级、完善路网设施等方面,投入了大量的资金,仅2003年、2004年两年,就完成投资1.3亿元,对海北路、沿海公路崔各庄至南戴河段(驼峰路)两条主干道实施了高标准的改造,全区公路等级和路网水平实现了跨越式发展。迄今为止,全区公路通车总里程已达到45.361公里,其中一级公路26.038公里,占通车总里程的57%;二级公路13.549公里,占通车总里程的30%;三级公路5.774公里,仅占总里程的12%。路网密度达到64公里/百平方公里,是全国平均水平3倍多。
地方道路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,是实现农村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因素。多年来,坚持因地制宜,高起点、高标准加快地方道路建设步伐。经过不懈努力,2002年底全区所有行政村出村路全部实现了硬化,水泥路率达到了100%。公路交通条件的改善,促进了城乡一体化的发展,推动了全区村镇经济的发展。
公路的绿化和美化突出了海滨城市的特点,加快精品建设,绿化、美化水平不断提高。已开始由单一的绿化向多层次、立体化绿化、美化方向发展,形成了外乔、内灌、中花草的格局。逐步实现由普通树种向风景树种的转变,杨、柳树的比重不断下降,代之的是银杏、云杉、法桐、枫树等观赏性强、树型美观的品种。公路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观,实现了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。
公路运输业逐步进入健康、有序的发展轨道,全社会营运性车辆稳步增长。全区现有出租车453辆,从业人员610人;营运货运车辆529台,总吨位1463吨。2005年社会营运车辆完成客运量205万人次、旅客周转量3700万人公里、货运量142万吨、货物周转量3567万吨公里。主要经济指标逐年上升,为全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创造了条件。随着各种车辆的增加,机动车维修行业发展迅速,目前拥有各类维护厂(部)67家。其中维护厂8家;专项修理厂29家;摩托车修理部30家。从业人员400余人,形成了门类齐全,布局合理的格局,满足了全区运输业发展的需要。
按照“建设正气交通,和谐交通、学习型交通和廉政交通”的要求,不断加强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,推动了行业文明迈上新台阶。自2001年以来,北戴河区交通局共获得区级以上先进称号40余个,连续五年在“优质服务杯”评比中,获得了第一名;行风测评中获得了“优胜单位”;年年被区委、区政府授予“暑期工作先进单位”;被评为市级“文明窗口单位”,多次荣获省、市、区“文明单位”称号。在出租车行业中开展各种文明创建活动,年年推出新举措,开展了争创“星级服务车”、“暑期优质服务百日竞赛”、“让出租车行业在‘三城同创’中闪光”等文明创建活动。广大从业人员文明服务、诚信经营意识得到了初步确立,见义勇为、助人为乐、拾金不昧等先进事迹大量涌现。区委、区政府授予“为北戴河添光彩先进个人”中,出租车行业年年在各行业中名列前茅。
主要职责
一、 贯彻执行国家、省市有关交通工作的法令、法规和方针、政策,制订全区交通行业发展有关政策和规划,并监督执行。
二、 负责全区公路建设与养护,接受上级布置的交通建设施工任务;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。
三、 负责全区公路运输、水路运输、搬运装卸、运输服务、机动车维修等的行业管理,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运输结构和协调发展。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和紧急物资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。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。
四、 负责各种交通规费的稽征和使用管理。
五、 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,组织指导人才教育、培训、交流和劳资等工作,协同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交通行业经济政策。
六、 负责全区交通战备工作,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。
七、 完成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,承担上级交通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北戴河区交通局行风评议社会承诺
为了加强我局行风建设,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,改善服务质量,提高工作效率,树立良好交通形象,特制定我局社会服务承诺制度。
一、 道路运输管理
1、 对道路运输业户的立项申请,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。
2、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设立、合并、分立、变更经营范围及开业、歇业申请,有权审批的,在5个工作日内批准,并核发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;需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,在5个工作日空完成审核、上报。
3、 对符合规定条件,新增、更新、过户车辆的申请,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核发《道路运输证》。
4、 对职业培训,考试合格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,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《从业资格证》。
5、 整顿、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,打击无证照非法经营和其它违法经营行为。
6、 认真查处群众对道路运输经营者的投诉、举报,查实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,对举报作证人员给予一定奖励。
二、 公路规费征收
(一)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,在下列时间内办结:
1、 新增或过户车辆缴纳养路费,10分钟;
2、 车辆申请报停,10分钟;
3、 办理养路费包缴手续,10分钟。
(二) 暂扣车辆或证照,车主补费后,立即放行车辆、归还证照。
三、 公路管理
1、 对公路的特殊占用、利用,架设、埋设管线、电缆,增设平交道口,设置标志、标牌,砍伐行道树,
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等申请,符合规定条件的,1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2、 公路路政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,接到路政案件举报后,及时赶到现场。
3、 对列养县级以上公路,每日至少巡查一次。
4、 保证国省干线公路常年基本无坑槽,发现坑槽在48小时内修复。
四、公路建设
1、 按计划完成年度公路建设任务目标。
2、 对建设工程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,优选施工队伍。
3、 实行三级质量管理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,国省干线公路工程质量全部实现优良。
4、 加快县乡公路建设,增加路网密度,提高通达深度,逐步改善农村公路交通条件。
五、综合管理
1、 交通部门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“三乱”,在辖区内同一条国省干线公路上,同一时间内,只有一组交通执法人员上路稽查,杜绝乱设卡、乱罚款、乱收费行为。
2、 依法受理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复议申请,收到听证申请后,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,并在7日前通知当事人;自行政复议受理之日起,一般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,特殊情况经批复延期不超过30日。
3、 认真受理群众对交通执法、收费、服务质量的投诉和举报,查实处理后3日内反馈当事人。
4、 执法收费人员无吃、拿、卡、要、报等违纪现象。
